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,掌握行政学、管理学及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素质高,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需要,能在政府行政执法、秘书等工作的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1、掌握行政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经济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;
2、熟悉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;具有管理方法、公共政策分析、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;
3、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;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。
三、主要课程
大学英语(一)、大学英语(二)、大学英语(三)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、科学发展概论、世界经济概论、概率与数理统计、宏观经济学、企业管理学、组织行为学、社会学、公共政策概论、行政管理学、市政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、中国政治思想史、比较政治制度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领导科学、毕业论文。
四、最短学习年限和学分
最短学习年限2.5年,学分75分。
五、学时数和实践环节
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时1560,其中面授学时520,自学学时1040。实践环节10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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